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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毕业生办理派遣、调档手续及暑期相关值班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7-06-23 14:57:32  浏览:

2017年毕业生:

为方便你们办理派遣、调档手续等相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一、报到证受理事宜

(一)2017届延期毕业学生申请集中办理报到证

1.受理对象:2017届第二批(7月份)确定能毕业的学生。

2.截止期限:20177月7日上午。

3.报到证领取时间: 拟定20177月13,如有变动将在华侨大学就业网发布公告,敬请留意。

4.受理流程:

1)学生持相关材料到学院申请(已就业毕业生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合同等,须有政府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升学的学生提供调档函件,升学的同学不发放报到证,只寄档案);

2)各学院负责就业老师于7月712:00前根据材料在就业监测系统登记就业方案,请将延期毕业备注修改为延期毕业7月;并前将加盖公章的《华侨大学2017届第二批(7月份)毕业生申请集中办理报到证及档案投递汇总表》(附件)纸质版分别送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两校区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xmbys@hqu.edu.cn;

3)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于7月712:00关闭就业监测系统,审核就业方案,核对第二批毕业学生名单,报送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开具报到证;

4)申请学生本人凭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两校区办公室领取报到证。若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二)2017届延期毕业学生未申请集中办理报到证

1.受理对象:本次未申请集中办理报到证的2017届第二批(7月份)确定能毕业的学生。

2.受理时间流程:

1)2017年911—9月15日,学生持毕业证书相关材料(已就业毕业生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合同等,须有政府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开报到证

2)20179月15日后,学生持毕业证书相关材料(已就业毕业生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合同等,须有政府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介绍信后自行到福建省教育厅开具报到证。

注:若空白报到证开完需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介绍信后自行到福建省教育厅开具报到证。

(三)往届毕业生提前申请介绍信受理事宜

1.受理对象:往届20177月份能毕业的学生(需在教务处提供的7月份能毕业的名单里)。

2.受理时间:20177月10—7月12日。

3.受理流程:学生持相关材料(已就业毕业生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合同等,须有政府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介绍信,待拿到毕业证书后自行到福建省教育厅开具报到证。

(四)2017届毕业学生改派事宜

1.受理对象:2017届已开报到证需要改派的学生

(注:新就业单位在省内的直接前往就业地主管部门改派报到。

2.受理时间:20177月13日—7月14日。

3.受理流程:学生持原报到证相关材料(已就业毕业生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合同等,须有政府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二、档案事宜:学校根据就业方案通过快递(EMS)寄至相应地点。

三、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暑期值班时间、地点

值班时间:7月1014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00

泉州校区:机电楼428-429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电话:0595-22691552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二楼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电话:0592-6160358


附件:华侨大学2017届第二批(7月份)毕业生申请集中办理报到证及档案投递汇总表


                                华侨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7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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