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旅游学院新

本科生

专项工作

华侨大学旅游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时间:2017-06-01 11:34:24  浏览:

1.教学管理和督导委员会体系

学术委员会。负责开展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计划修订、教学成果评奖,优秀教师评选等教学工作。

教学督导委员会。指导学院专业、课程建设;参与学院重大教改方案的议定;指导、监督全院教学质量管理;教学研究立项、教学成果、教材的评审;教学事故、教师任课资格的仲裁;参加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专业负责人和学生评课组织体系

学院有主管教学的副院长1人,教学管理人员2人,各系设有负责本科教学的系主任。教学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教学检查与评估,为教师、学生保持正常教学秩序与教学管理提供服务。

3. 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1)学术委员会制度。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开展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计划修订、教学成果评奖,优秀教师评选等教学工作。

2)教学督导制度。学院成立了以分管教学副院长、各系教学主任组成的教学督导组,对教学的各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制定各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3)教师听课评估制度。按照该制度,每学期组织教师对该学期所开设的课程进行听课,填写听课记录并评估打分。

4)学生评教制度。学院长期实行学生评教方式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组织学生对该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进行评估打分,并设立了对教学情况意见反馈部分,听取学生对教学和课程的意见,并将意见反馈给老师。

5)教学管理人员日常监督制度。学院教学管理人员与相应各系建立一对一的关系,在日常教学中除了为教师与学生提供服务,也发挥一定的督促作用,如查看课堂出勤情况。

6)学生学习质量控制制度。在教学大纲的制定和实施、教材的选用、师资的配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内容和手段、考核方式和试卷质量、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的选择、写作流程、格式规范及论文答辩等方面有明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制订了严格的规范。

7)监控资料的文档管理制度。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生成的标准、文件、评估记录、会议记录等各种资料,及时归档处理,为完善教学监控体系提供全面的档案支持。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华园大道旅游楼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0013 22693521(Fax) 邮箱:lyxy@hqu.edu.cn 版权所有 1996-2016 华侨大学 闽ICP备11002060号-4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