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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0-03-04 16:24:18  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学科评审组专家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 2020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拟遴选增补一批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需要,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遴选一批政治素遴选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高层次质高、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高层次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学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学者,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2.工作思路。增补学科评审组专家总的考虑是,控制评审组规模,优化专家年龄和专业结构,兼顾地区和系统平衡,达到“总量控制,结构合理,专业对口,好中选优,兼顾平衡”的目标。遴选专家要坚持德才兼备、群众认可,坚持竞争择优、优中选优,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德才条件和和遴选程序,严肃遴选工作纪律,确保被推荐人选水平和质量。

二、推荐专家资格

被推荐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职在国内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学术造诣深厚。业务成就突出,学术影响力较大,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科研成果,有国内外同行承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研究国内外研究动态与学术前沿。

3.学风作风优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

4.健康状况良好。活跃在学术研究一线,年龄一般在4565周岁之间(人文学科特别优秀学者可适当放宽),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本学科领域公认的国内外重大奖项的,入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和国家其他重大人才工程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三、具体安排

1.现任学科评审组专家推荐。现任学科评审组专家每人推荐本学科领域专家3名。

2.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推荐。各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及中国社科院科研局、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等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可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专家10名。

四、纪律和监督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专家要如实填写推荐表,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要严格把关,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

2.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为任何被推荐人打听情况,不准泄露学科评审组专家名单。

3.加强全过程监督。把严格监督贯穿专家遴选全过程,强化责任追究,对推荐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抓好落实,按照推荐条件严把政治关、学术关、道德关,确保学科评审组专家增补工作顺利完成。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2020313日前将填好的《学科评审组专家推荐表》发送至skcxm@hqu.edu.cn

附件:学科评审组专家推荐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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