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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01 12:01:21  浏览:

华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832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8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本科高校教改专项,以下简称“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1.2018年本科高校教改项目设一般教改项目和重大教改项目两类,实行扶优扶特、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17项(含重大项目1-2项),其中研究生教育5项、本科教育8项、创新创业教育4项(只能作为一般教改项目申报)。

2.一般教改项目和重大教改项目立项期均为2,20206月底前结题。其中一般教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低于2万元,重大教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低于40万元。每个项目实施经费由学校自筹,教育厅将对省级重大教改项目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在结题后给予支持。

3.一般教改项目应围绕“双一流”建设、应用型内涵建设、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的核心环节,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改革、教学团队建设、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重大教改项目应立足我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夯实教学基础、提升教学综合实力为改革方向,支持校际、校企、校院(所)、跨专业团队,重点围绕未来技术学院与产业学院建设、国内一流学科对口或全领域共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科交叉融合建设、“一流本科、一流专业和一流人才”示范引领基地建设、高水平国际化办学改革、研究生联合培养改革、“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版人才培养改革、应用型人才培养案例库建设、应用型本科高校资源建设研究等领域,开展重大教改试点,预期取得具有普遍推广应用价值的创新性、示范性教改成果。

二、立项要求

1.一般教改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40周岁及以下)申报,推荐比例应占各校申报数的50%以上。鼓励具有3年及以上本科课程教学经历的博士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双师双能型”青年教师具有1年相关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经历即可)。

2.重大教改项目需具备1年以上扎实的实践与探索基础,方案符合国家相关的办学规定,经必要程序确认列入学校综合改革内容,总体和分阶段目标建设任务、实施过程具有可优化、可持续性,有较为完善的改革政策、经费和人员、激励机制、风险管控机制等保障。

3.2017年及以前担任省级本科高校教改项目负责人,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2018年本科高校教改项目。

4.一般教改项目主要组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项目主持人),重大教改项目不限。重大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不得兼报一般教改项目与重大教改项目。

5.请各单位加强教改课题管理,督促课题组按时完成任务,教育厅将加强课题立项后管理,如在允许的延期内仍未结题,将相应扣减学校下一年度立项指标。

三、项目评审

1.请各单位于611日前提交附件2《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32018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单位择优排序后汇总推荐。其中,本科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电子版发至jzk@hqu.edu.cn,任务书纸质版一式2份、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送教务处教质科,联系电话:0592-6161161,0595-22693618

2.研究生教育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从已经获得2018年度华侨大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参加校评,不用再次申报。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并根据名额择优上报省教育厅。

4.推荐申报为省级教学改革的项目,需于622日前通过福建省高等教育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在线申报http://www.fjedusr.cn/xmsb/),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5.由于申报时间紧迫,请准时报送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

 3.2018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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