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推动研究生高素质成长,鼓励研究生产出优质科研成果。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华侨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现将实施细则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6月18日12点前向学院反馈。电话:0595-22691093。
附件:华侨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旅游学院学术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