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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23 21:31:47  浏览:

学校各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全国疫情发展拐点尚未到来,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依然没有解除,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从严从实加强近期校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明电〔202013号)、泉州市丰泽区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第16号通告及厦门市集美区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申如下:


1.严格履行防控职责不放松。各单位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总要求,继续严格按照学校各项防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防控职责,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2.严格管控校门不放松。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继续按照学校要求严防死守,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做到“五个一律”:未经学校批准师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3.家庭和个人防护不松懈。各单位要继续做好教职工的教育引导工作,住在校外的教职工,非工作必需不到校园;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及家属要尽量减少外出,出门一定要戴口罩,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不扎堆闲聊,不到校园闲逛,在校园行走也要佩戴口罩;外出采买人员(原则上每户1人)不扎堆购物,不逗留闲逛,采购完即刻回家。

4.留校学生外出审批不放松。留校学生无特殊原因不离开校园。确有必要外出,须经各学院指定的负责人批准,并由校园安保人员向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出入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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