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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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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关于评选表彰优秀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0-06-15 11:21:25  浏览:

学院各师生: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激励学院师生积极投身学院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评选对象和评选名额

(一)优秀教师

教学科研一线的专任教师中推荐评选。各系各推荐一名,合计表彰4名。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学院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后勤服务等非教学科研人员。学院各行政口(含实验室)各推荐1名,合计表彰4名。

(三)优秀共产党员

学院各支部正式党员中评选。教工支部各推荐1名,学生支部各推荐教师党员1名、学生党员1名。合计表彰教师党员8名,学生党员6名。

(四)优秀班主任

从学院今年评选学校优秀班主任候选人中产生。表彰4名。

(五) 年度考核优秀个人

从学院今年评选学校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中产生。表彰2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立足岗位争创佳绩,在教学、管理、科研、服务和学习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四)为人正派,廉洁自律,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五)工作作风扎实,敬业精神好,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推荐的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程序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年度考核优秀个人的推荐工作采取各系(中心、团学口)推荐、学院党委会讨论确定、公示、学院党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采取按照各党支部推荐、党委评选公示、党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

获得校级相同类型奖项的个人不参与评选,且推荐优秀个人的人选,不交叉。

(二)工作要求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年度优秀个人由学院党委秘书与各系(中心、团学口)负责人联系,统计汇总推荐名单。

优秀共产党员由各支部书记统计后填写《旅游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上报给学院党委秘书,电子版发邮箱至1047685743@qq.com

四、表彰方式

学院党委将对受表彰的优秀个人作出表彰决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发奖金。

 

中共华侨大学旅游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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