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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优秀开题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1-06 00:00:00  浏览:
各学院、研究院:
    从本学期开始,各单位2012级研究生将陆续进入学位论文开题阶段。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华大研〔2011〕26号)》(见附件1)和《关于实施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的通知(华大研〔2013〕7号)》(见附件7),对2012级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做好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和优秀开题报告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开题
1、各单位确定开题报告时间,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请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开题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第四学期的前5周。各单位填写2012级的《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备案表》(见附件2),并于11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备案后,请按照备案时间进行开题,如开题时间有更改,请提前2周通知研究生院。
2、请各单位在开题报告评审会、复审会、重新开题评审会的前1周,填写《研究生开题报告/开题复审/重新开题安排表》(见附件3),将会议时间、地点、评审会专家组成员报送研究生院,并通知研究生教育顾问组成员旁听会议。
3、开题报告评审会实行评分百分制及末位监管制。
        评分在70-80(不含80)分之间的开题报告和排名在评审组评审结果后10%(不足1位,取最后一位,下同),但不低于70分的开题报告,须根据专家组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并在一个月内修改后参加开题报告的复审会。复审通过者的开题报告时间可按第一次开题报告的时间认定。复审会程序与评审会相同。
        开题报告不合格者(评分低于70分)应在下半学期重新进行开题。重新开题的程序与第一次开题相同。
        重新开题再不合格者,则终止其学位论文工作,各门研究生课程成绩合格者,按结业处理。
        开题结束后,请各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开题的有关材料整理汇总好,整批报送至研究生院备案(最迟不超过第四学期第9周前,逾期视为未通过开题),包括研究生个人的开题报告(见附件4)、研究生开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其中,评审会评分成绩表及会议记录、复审会评分成绩表及会议记录、重新开题评审会的评分成绩表及会议记录,由各单位存档。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开题报告纸质版由学院汇总存档。电子版(word版本)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学院于开题年度6月底之前审核通过,超时平台将自动关闭。
未进行开题,或开题未通过,或开题报告材料备案不完整的学位论文,将不得申请送审和答辩。
4、各单位的硕士专业学位和境外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可结合自身特点自行拟定开题报告的规范,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后依照执行;若没有报送,则依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华大研〔2011〕26号)》执行。
二、优秀开题报告评审


       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优秀开题报告的评审及资助,详见《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优秀开题报告评选及资助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7)。

1、硕士学位论文优秀开题报告评
       硕士学位论文优秀开题报告评审面向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级别,评审时间为第四学期的前5周。
        二等奖以培养单位的评审为主,各培养单位评审的二等奖名额应不超过当年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总数的15%(不足1名的,二等奖名额至多只有1名)。
        各培养单位在二等奖评审的基础上,择优选拔一等奖的候选开题报告,报送学位分委员会。一等奖候选开题报告的名额不超过当年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总数的5%(不足1名的,一等奖候选开题报告名额至多只有1名)。请各单位于第四学期的第9周(2014年4月25日)前将《研究生优秀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见附件8)与其它开题材料一起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上报各学位分委员会评审一等奖。
        各学位分委员会将评审出的一等奖开题报告,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从中选拔出已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并已经取得较好的前期研究成果(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的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或被录用学术论文,或其它形式的学术成果)的开题报告,评审出特等奖。
2、博士学位论文优秀开题报告评
        博士学位论文优秀开题报告评审面向二年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分为特等奖和一等奖两个级别。评审时间为第四学期的前5周。
由博士学位授权点全体全职博士生导师,以开题报告会的形式审核申请者的开题报告,并择优选拔一等奖。
        各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全体全职博士生导师(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全职博士生导师不足3位的,可以由同学科非博士生导师的教授进行补充,形成3人或5人专家组),在优秀开题报告一等奖评审的基础上,推荐特等奖的候选开题报告,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请各单位于第四学期的第9周(2014年4月25日)前将《研究生优秀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见附件8)与其它开题材料一起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特等奖。

 

1.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华大研〔2011〕26号)
2.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备案表
3.研究生开题报告/开题复审/重新开题安排表(三选一)
4.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6.研究生开题情况汇总表
7.关于实施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的通知(华大研〔2013〕7号之附件4)
8.研究生优秀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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