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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旅游学院2023年面向全国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时间:2022-09-14 15:52:51  浏览:

根据《华侨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工作要求,现将华侨大学旅游学院2023年面向全国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五)英语成绩良好,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

二、申请办法

(一)考生预报名

符合我院接收条件的本校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学生,在2022923日中午12点前下载《华侨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及《华侨大学旅游学院2023级研究生推免申请汇总表》(附件2),填好后将表格(包括相关佐证材料如:1.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2.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3.学生证;4.身份证;5.其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以姓名+本科学校+专业+推免生申请发送至423736427@qq.com,学院将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通知学生进行面试(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为方便考生咨询,可加qq群(210923502

 (二)考生正式报名

 符合我院接收条件的本校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学生,均需通过网上申请:

1.网上报名

2022年9月28日起,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资格审核

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在12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院可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3.复试

我院将对申请者信息初审后,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我院安排及要求参加考核,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复试事宜另行通知。

4.拟录取

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院可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三、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未尽事宜按照《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旅游学院办公室311邮编:362021

联系人:赖老师,电话:059522699080,邮箱:423736427@qq.com

附:华侨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5/2775.htm

       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jszs.hqu.edu.cn/index.htm

华侨大学旅游学院

202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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