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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动态

关于组织2012年寒假大学生回高中母校开展汇报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12-02 00:00:00  浏览:

 

各班级:现将校团委《关于组织2012年寒假大学生回高中母校开展汇报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同学报名参与。
 
关于组织2012年寒假大学生回高中母校
开展汇报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帮助高中学生提前了解高校学习环境,提高他们对将来大学生活的适应性,同时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深入参加社会实践,锻炼成长,提升华侨大学的社会美誉度,2012年寒假,校团委、招生处、学生处将联合组织一次大学生回高中母校开展汇报交流的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将采取“立项资助重点团队”的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母校汇报,展学子风采,携校友成长,扬华大美名。
二、活动内容
团队同学将利用寒假返乡期间,携带我校的宣传材料,到各重点高中进行汇报宣传,参与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和组织汇报宣传活动形式与内容。以下内容供参考:
1、拜访自己高中毕业母校的领导、班主任、高三任课教师等,汇报自己在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2、在校园内张贴海报,提供我校介绍等信息;
3、通过宣讲会、座谈会、访谈咨询等形式向高中母校高三学生群体或个体介绍自己大学学习、生活和各种实践锻炼,指导他们如何选择大学与专业,同时借此机会宣传我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4、通过分发我校宣传材料、招生指南等不同的方式向高中母校的老师和高三学生介绍我校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去向等信息,鼓励更多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二、报名条件
1、在校本科生。以生源地为陕西、河南、江苏、浙江、江西、广东、四川、山东、山西、广西等十个省的学生为主;
2、热爱学校,关心关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3、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宣传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4、成绩良好;
5、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6、能够参加学校寒假前组织的专门培训。
三、组织形式和任务要求
1、实践活动以团队形式进行,成员3-5名;
2、实践地点限定在陕西、河南、江苏、浙江、江西、广东、四川、山东、山西、广西等十个省之一;
3、每个团队须在1-2个城市的2-5所重点高中进行汇报宣传,团队可根据自身条件初步规划任务量;
4、活动应在我校放寒假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各团队自行规划;
5、获得资助团队须于开学后第一周内向校团委提交活动相关的电子版图片资料、实践总结和其它信息;
6、此次活动中切记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7、在此次活动中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行;
8、此次活动中不允许存在任何商业活动以及一切与本次汇报宣传不相适应的事件和活动。
四、报名方式及本学期时间安排
1、团队报名
团队只能在十省之一开展实践,队员为该省生源,且至少3名队员的高中母校为重点中学,鼓励在同一个城市(地级市内)开展。
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华侨大学2012年寒假大学生回高中母校汇报宣传实践活动团队报名表》(附件1);
2)本团队实践活动详细策划书;
3)高中母校接收情况(报名时不做硬性要求,作为审定参考)。
2、个人报名
生源地为十省之一,且高中母校为重点中学。由主办单位协助加入其中一支团队。报名时请提交《华侨大学2012年寒假大学生回高中母校汇报宣传实践活动个人报名表》(附件2)。若能提供高中母校的接收情况,将作为重要参考。
3、本学期时间安排
1)报名
请于2011年12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校团委办公室(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二楼,厦门校区:A区-612),同时将报名表电子表格(从校团委主页资源下载页面下载)发送至hqushsj@163.com
 
2)面试及培训
初定于12月17日前组织面试和培训,尽量不影响同学期末复习考试。
五、评审与资助
1、评审
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和面试两个环节。
1)书面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老师对申报此次活动的项目进行论证,确定组团或加以面试的团队名单,并协调个人报名的同学参与团队;书面评审以对活动策划案能较好地体现活动主题,组织实施可靠,并受到中学师生的欢迎为主要依据。
2)面试。对获得书面审核通过的团队,如有必要,学校将组织面试。面试以考核团队成员的语言表达和团队协作、团队创新能力为主。
2、资助方式
对于获得立项资助的团队,学校将充分考虑各团队实践人数、所到城市、学校数等实际情况,在城市与城市间交通、食宿、电话费等开支上提供资助,并提供必要的宣传资料、学校纪念品等。实践团队在和学校签订社会实践协议后,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和协议要求下拨前期资助经费。
六、奖励机制
1、此次活动的参与者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上享受与暑期社会实践一样的加分资格;
2、返校后,学校将对此项活动的所有参与者的提交材料进行仔细审阅,评审优秀实践团队和积极分子若干,并对获奖者给与适当奖励。
3、此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将作为创新学分,相关事宜另文通知。
七、其他
立项评审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通知受资助团队进行培训,领取宣传资料,同时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并签订协议书。队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附件:
1、华侨大学2012年寒假大学生回高中母校汇报宣传实践活动团队报名表
2、华侨大学2012年寒假大学生回高中母校汇报宣传实践活动个人报名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华侨大学招生处
华侨大学教务处
华侨大学学生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抄送:团省委学校部,校领导,党委各部(室)、各学院党总支,校学生会。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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