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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动态

关于评选旅游学院2021-2022学年 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及细则

时间:2022-09-27 22:53:37  浏览: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和奖项设置

(一)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1、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7、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8、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9、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二)奖项设置及申请条件

奖项名称

奖励标准

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大二及以上本科境内学生;

(3)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4)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大二及以上本科境内学生;

(3)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当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5)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


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共8人(每班限推荐1人参评。)

国家励志奖学金共25人(每班推荐符合条件者参评,名额不限。)


三、评审流程

(一)班级评审推荐(9月27日—9月29日12:00)

各班级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并做好评审及公示。国家奖学金每班推荐1人,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申报材料(9月29—9月30日)

(三)各系、大类招生专业评审推荐(10月1日—10月3日)

各系由系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推荐并做好公示;2021级旅游管理类由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推荐并做好公示。

(四)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推荐(10月4日)。

(五)学院公示(10月5日—10月10日)。


四、评选要求

(一)各班主任负责主持本班级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班级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在班级内做好公示,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班级在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时请就该奖项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二)各系(2021级旅游管理类)成立由系主任(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各系(2021级旅游管理类)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做好公示。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系(2021级旅游管理类)在上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时请就该奖项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三)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各班级、各系(2021级旅游管理类)推荐人选,结合2021-202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绩点、科技创新、社会工作等情况以及年级、班级分布等进行综合评审。

(四)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可兼得。

(五)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六)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全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所有奖学金均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统一公示,其他未尽事宜由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班于在9月29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均为一式一份,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均为一式一份,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报送学院318办公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纸质版汇总表需要班主任签字。

所有材料需按说明填写完整,并将电子版汇总表以“年级+班级+国奖、励志奖”命名打包于指定时间前发送至邮箱hqulyxyxxb@163.com。


六、其它说明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由国家颁发获奖证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不可四舍五入,如班级39人,班级排名第4,视为不符合国奖条件(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可四舍五入,如班级39人,班级排名第4,视为符合)。

(三)奖学金基本条件之一“各门课程无挂科”,其中“挂科”的定义是:课程没有重修,补考通过成绩单上有“补及”标识视为挂科。

(四)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须为2021-2022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五)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情况进行评定,学生在休学和保留学籍期间不具备参评资格。  





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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