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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新

团学动态

关于评选旅游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2-10-17 10:43:18  浏览: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奖学金评定细则通知如下:

一、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一)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侨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使者;

(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七)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八)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九)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二、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

(一)校级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25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

(二)校级奖学金学院共39个名额,其中境内生28个,境外生11个。

1、校级奖学金(境内生):共28个名额。各班级推荐人数详见附件1,校级奖学金获奖等级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情况综合评定。

2、校级奖学金(境外生):共11个名额。有境外生的班级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境外生参评,班级推荐名额不限,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情况综合评定。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二)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港澳台侨及留学生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

       四、评选要求

(一)各班主任负责主持本班级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班级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在班级内做好公示,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各班级推荐人选,结合学生2021-202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绩点、科技创新、社会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院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评选标准应严格按照校级奖学金申请条件执行,请各班级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并于在10 月19日下午17:00前将《旅游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年级+专业+班级”命名发送至邮箱hqulyxyxxb@163.com。纸质版汇总表经班主任签字后于10月19日17:00前提交至旅游学院318办公室。


附件:1.旅游学院校级奖学金各班级境内生人数及推荐名额汇总表

    2.旅游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汇总表






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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