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旅游学院新

团学动态

关于评选旅游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院级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2-11-14 09:52:56  浏览: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院级奖学金评定细则通知如下:


一、旅游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一)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侨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使者

(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七)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八)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受疫情影响未返校导致体测无成绩的学生,经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按60分算。);

(九)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二、奖励标准

院级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二等奖学金8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在满足旅游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下,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业类

1.学业优秀

当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5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当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6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

2.学业进步

当学年第二学期学习绩点比第一学期学习绩点进步0.5及以上,同时,当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7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70%(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当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8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80%)。

(二)社会工作

1.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

2.在当学年学生组织、班集体中工作满一年,工作考核良好及以上。

3.担任校院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或成员、班级班委,能热心为同学服务,至少组织过一次班级及以上活动并有较好影响。能配合学院开展各项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优良学风和班风中发挥骨干作用。

(三)科创实践

1.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70%,且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70%。

2.在当学年“互联网+”“挑战杯”、科技学术竞赛和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活动及志愿服务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不含各类立项项目)。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华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目录》中各类公开学术类出版物发表文章(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提交发表刊物的文章复印件及检索证明,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认定)。

(四)文体活动

1.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7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70%(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8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80%)。

2.参加校级以上的文艺汇演、美术、书法、文学、摄影、运动会以及体育项目等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奖励名额、等级及注意事项

院级奖学金获奖面控制在全院本科学生(不含新生)的25%左右且不超出当年学校下达的奖学金经费额度。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核本班级申报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申请、上报,如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学院在资格审查环节将直接删除,不再补报。

(一)学业类

1.按学业类条件申请,奖学金名额及金额见“旅游学院2021-2022学年院级奖学金(学业类)名额及金额分配表”(附件1)。请各班级按照附件1名额和金额进行评审,各班获奖名额和金额不得超过附件1中的班级总名额和总金额。

2.按学业优秀条件申请者,可推荐参评院级一、二、三等奖学金,按学业进步条件申请者,只参评院级三等奖学金。

3.请各班级在填写汇总表(附件2)时,按照班级推荐顺序依次排序。


(二)社会工作

1.按社会工作条件申请,学院共44个名额左右。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人,各等级人数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报人数和具体情况等研究确定。

2.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最多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负责人或成员参评,各班级最多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班委参评。

3.学院团委学生会负责人或成员、各班级班委申请者都统一从各班级汇总上报,如实填写附件2中“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一栏内容。


(三)科创实践

1.按科创实践条件申请,学院共12个名额(团队)左右,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人(个),各等级人数(团队)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报人数(团队)和具体情况等研究确定。

2.获奖成果是以团队形式完成的,必须以团队名义申请,不得以个人名义申请,各团队指派一名队长或队员填写汇总表(附件2),获奖团队不得多次申请,否则取消评奖资格。

3.申请的个人或团队需同时上交纸质版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文体活动

1.按文体活动条件申请,学院共23个名额(团队)左右,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人(个),各等级人数(团队)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报人数(团队)和具体情况等研究确定。

2.获奖成果是以团队形式完成的,必须以团队名义申请,不得以个人名义申请,各团队指派一名队长或队员填写汇总表(附件2),获奖团队不得多次申请,否则取消评奖资格。

3.文化艺术活动必须是由中国文联、中国美协、中国音协、中国作协、中国影协等校级以上的各级官方协会、部门、组织或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认定的协会、部门、组织等举办的活动。

4.体育赛事必须是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全国单项体育协会主办、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大学生体育协会、华侨大学、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体育协会等校级以上的部门、组织、协会或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认定的部门、组织、协会主办的比赛。

5.除华侨大学运动会外,其它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均需同时上交纸质版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评选要求

(一)各班主任负责主持本班级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班级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在班级内做好公示,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各系(2021级旅游管理类)成立由系主任(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组成的荣誉称号评审小组负责各系(2021级旅游管理类)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各系(2021级旅游管理类)推荐人选,结合学生2021-202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绩点、社会工作、科创实践、文体活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院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班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汇总、上报奖学金各项材料,于11 17日下午17:00前将“旅游学院2021-2022学年院级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年级+专业+班级”命名发送至邮箱hqulyxyxxb@163.com,纸质版汇总表经班主任签字后于11月17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旅游学院318活动室。


附件:1.旅游学院2021-2022学年院级奖学金(学业类)名额及金额分配表

2.旅游学院2021-2022学年院级奖学金汇总表





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华园大道旅游楼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0013 22693521(Fax) 邮箱:lyxy@hqu.edu.cn 版权所有 1996-2016 华侨大学 闽ICP备11002060号-4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