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陈琳予菡、宋佳琦、邓茜文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陈琳予菡,女,酒店管理专业2024级本科生,学号:2423132002;
宋佳琦,女,酒店管理专业2024级本科生,学号:2423132014;
邓茜文,女,酒店管理专业2024级本科生,学号:2423132003。
2025年2月23日,陈琳予菡、宋佳琦、邓茜文同学违反《华侨大学学生社区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宿舍内禁止存放或使用明火器具,以及以下违章电器:微波炉、电热锅、电磁炉、煮蛋器、养生壶、制冰机、咖啡机等炊事用电器。”经研究,决定给予陈琳予菡、宋佳琦、邓茜文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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