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给予何俊翱、林洺丞、于雅琦、郭清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何俊翱,男,旅游管理专业2021级本科生,学号:2123101010;
林洺丞,男,酒店管理专业2022级本科生,学号:2223104043;
何俊翱、林洺丞同学,违反《华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何俊翱、林洺丞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于雅琦,女,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2024级本科生,学号:2423182028;
郭清,女,旅游管理专业2024级本科生,学号:2423113006;
2025年3月3日,于雅琦、郭清同学违反《华侨大学学生社区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宿舍内禁止存放或使用明火器具,以及以下违章电器:微波炉、电热锅、电磁炉、煮蛋器、养生壶、制冰机、咖啡机等炊事用电器。”经研究,决定给予于雅琦、郭清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