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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新

团学动态

关于评选旅游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院级荣誉称号的通知

时间:2023-12-07 17:21:44  浏览: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院级荣誉称号评定细则通知如下:

一、旅游学院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

(一)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侨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使者;

(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当学年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七)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八)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二、荣誉称号类别及名额

(一)院优秀学生。各班级可推荐符合条件的3名学生。

(二)院优秀学生干部。各班级可推荐符合条件的2名班委,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可推荐符合条件的2名负责人或成员汇总至班级统一申报。

三、评选条件

(一)院优秀学生

1.符合旅游学院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

2.获得当学年院级及以上奖学金;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当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5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当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6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

4.当学年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受疫情影响未返校导致体测无成绩的学生,经班级荣誉称号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可按60分算。

(二)院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旅游学院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当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6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当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7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

3.担任校、院或班级学生干部一年(一届)以上,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能够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至少组织过一次院级或班级的活动;

4.工作积极负责,有全局观念,在同学中传递正能量,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较好地完成学院和班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评选要求

(一)各班主任负责主持本班级荣誉称号的评审工作,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班级荣誉称号评审小组,负责班级的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并在班级内做好公示,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各系(2022级旅游管理类)成立由系主任(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组成的荣誉称号评审小组负责各系(2022级旅游管理类)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学院荣誉称号评审小组根据各班级、各系(2022级旅游管理类)推荐人选,结合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绩点、思想表现、科技创新、社会工作等情况以及年级、班级分布等进行综合评审推荐。

(四)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五)学院荣誉称号评审小组负责全院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评选标准应严格按照院荣誉称号文件要求执行,请各班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并于12912:00前将附件1《旅游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院级荣誉称号汇总表》(院级优秀学生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分别填在相应的表格内)电子版以“年级+专业+班级+荣誉称号”命名发送至邮箱hqulyxyxxb@163.com,纸质版汇总表经班主任签字后于12912:00前提交至土木楼218活动室。


附件:1.旅游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院级荣誉称号汇总表





       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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