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旅游学院新

本科生

本科生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旅游学院现有本科专业整理工作的说明

时间:2012-11-13 00:00:00  浏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精神,以及华侨大学《关于做好我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工作的通知》(教务〔201261号),现将我院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工作的具体办法说明如下:

1.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自2013年起按新目录和整理后的专业执行,在校生的培养和就业工作仍按原专业执行,并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

2.整理工作的范围。这次整理工作的范围是经教育部正式备案或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未经教育部正式备案或批准的本科专业不在本次整理之列。

3.整理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科学规范、继承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

4.具体调整本科类:

1070702,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四年,理学,调整为:070503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四年,理学;

211206,旅游管理,四年,管理学,调整为120901K,旅游管理,四年,管理学;

3110218S酒店管理,四年,管理学,调整为120902,酒店管理,四年,管理学。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华园大道旅游楼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0013 22693521(Fax) 邮箱:lyxy@hqu.edu.cn 版权所有 1996-2016 华侨大学 闽ICP备11002060号-4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